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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处同岗替代制度

审计处同岗替代制度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处效能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,提升服务质量,保证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审计处同岗替代制度。

1.岗位替代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处全体工作人员。

2.岗位替代内容:本处工作人员因出差、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上班的,需要进行A、B角岗位替代,由请假人(A角)向替代人(B角)做好工作交接手续。

3.B角责任人在顶岗期间,要同时做好本岗位工作和A角责任人的主要工作。顶岗期间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,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。

4.在外审计和寒暑假期间,要在外出留言上写明工作人员在处室的时间和联系方式。

5.每一岗位责任人不仅要做好本岗位工作,还要加强对本处室其他业务工作的全面了解,以保证岗位替代制的顺利实施。

6.未按规定进行岗位替代,造成工作失误的,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的,给予批评教育。

7.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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